□知遇
  廣州咪表收入與上繳財政不透明問題繼續發酵,市政協委員曹志偉就廣州市停車行業協會關於路內停車熱點的回應發出疑問:關於路內停車相關審批流程,非財政管養的道路是否要審批?如何批?收益歸誰?沒停滿15分鐘就計費的情況有沒有算在內?既然不賺錢,為什麼還有公司搶著做?
  與停車咪表相關聯的問題是,人們痛感廣州市內道路擁堵嚴重。是停車重要,還是通行第一?為了協調通行和停泊之間的矛盾,路邊資源的分配和運用就要有周密而科學的審查。咪表的出現,就是為瞭解決臨時停車需求的,價格高是為了減少停車。比如香港咪表停車最長時段是2小時。但是我們這裡,在有長時間、固定停車需求的地方設立咪表,且按照128元一天來收費,這更像一種請君入瓮式的交易。
  市民需求和政府供給間總是很難匹配的,需要企業的參與,以更加靈活地滿足公眾需要。至於何為合理需求,何為有效利用資源,價格的準繩在哪裡,這就要政府有效監控把握,不能由企業說了算。歸根結底,道路首先還是要滿足公眾需要,矛盾無法解決時才啟用“經濟杠桿”,實行用者自付。按照常識,在道路寬裕、人口密度低的地方,本可讓車輛自由停靠,回饋納稅人,而非要設咪表,就純粹是拿公共資源二次倒賣。在另一些區域,既不設咪表,也不劃定停車區,就更是與民眾過不去,最典型的就是大學城,地廣人少卻很難合法停車。制定政策而不理會實際環境的鬆緊,往往不得人心。
  廣州的泊車公司在喊人工成本很高,實際上一個管理員騎著單車管起200米長的泊車區在廣州很常見。許多管理員和車主之間大部分就是現金交易,許多管理員還會以車主沒有卡為由,超出物價標準收費。本來咪表能核定停車位,但不按咪表計算的話,實際停車位就充滿了彈性。所謂咪表,早就遠離了嚴格管理、提高效率的初衷,成為高收費的理由。這就如停車行業協會所言,“只有設置了咪表的路段才能收16元一小時,撤掉咪表再收16元一小時就沒有依據了。所以,咪表還是有一定作用的”。這樣一種管理低效的灰色地帶,何以能統計出精準的賬目?
  在廣州,沒有幾個市民能搞得清楚哪些咪表屬於哪家,交了的錢最後又去到了誰的口袋,咪表位置的劃定依據是什麼,有沒有充分的理據支持。路內停車位的多寡和位置,是多個部門嚴格審查、綜合衡量的結果?還是任由道路被各家瓜分?政府本應該從經營者變為對承包者的監控者,保留對收費價格、利潤率調節的控制權。但在廣州,貌似從交委到交警都管不上。公眾質問沒有答案,僅僅協會一方發聲,缺乏政府審計與物價部門介入,這更讓咪表疑雲越來越難解。
  知遇  (原標題:咪表停車成了“高收費”理由,怎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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